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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期藥物吃了會怎么樣

參與醫(yī)生

首都醫(yī)科大學宣武醫(yī)院 李力卓 主任醫(yī)師
不建議服用過期藥物,服用過期藥物的常見表現包括惡心、嘔吐及嗜睡等,具體如下:1、服用過期藥,若量較大會出現惡心、嘔吐,甚至于心悸、心慌,部分人會出現腹瀉、腹痛、腹脹,還可能會出現神志性改變;2、若長期服用過期藥,對消化道的副作用較為明顯。部分藥物為精神類藥物,可能會出現藥物反應相對較重,如頭暈、惡心,甚至會出現嗜睡等相應藥物所起的加強癥狀。因此一般建議口服藥物之前檢查日期,不可服用過期藥物;3、部分人誤服一次或兩次,若發(fā)現,可用手指摳嗓子將其催吐出來。部分人發(fā)現較晚,已經徹底咽下,偶爾一次通常不會有癥狀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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