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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婦糖尿病篩查多少周做

參與醫(yī)生

首都醫(yī)科大學北京婦產醫(yī)院 山丹 主任醫(yī)師
孕期糖尿病篩查應在孕24-28周間進行,提示該檢查需在此時間段內,即一個月的時間。在孕24周可以做,但不要超過28周,超過28周測的不準,沒有意義,而且也沒有辦法進一步調整。如果自己體重增加比較快,而且吃得也比較多,需要早做,可以在24-25周做。 如果孕婦很健康,體重增長也呈勻速,沒有不良飲食習慣,可以到27-28周再做。整個孕期24-28周間無論何時進行糖耐量試驗均可,但通常根據孕婦情況確定具體時間。如果偏胖或者家族父母有糖尿病,建議孕婦早做,可以在24-25周時檢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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