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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糖尿病篩查什么時候做

參與醫(yī)生

湖南中醫(yī)藥高等專科學校附屬第一醫(yī)院 唐征宇 副主任醫(yī)師
一般在24-28周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篩查,對于有高危因素的患者,在確診懷孕后需做糖尿病篩查,具體高危因素如下: 1、女性年齡≥35歲; 2、既往有糖尿病史或第一胎有妊娠期糖尿病者; 3、既往有不良孕產(chǎn)史:如分娩巨大兒、死胎、流產(chǎn),有過多囊卵巢綜合征者。 做糖尿病篩查時,前一日晚上9點之后需禁食,可以喝白開水。去醫(yī)院先空腹抽血,再飲用葡萄糖水,1小時之后抽一次血,2小時再抽一次血,三次血全部抽完以后,才能進食。三次的結(jié)果正常值為空腹血糖5.1mmol/L、服糖后1小時血糖10.0mmol/L、服糖后兩小時血糖8.5mmol/L,其中任何一項數(shù)值超標,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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