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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開顱手術(shù)醒的標準

參與醫(yī)生

北京大學人民醫(yī)院 范存剛 主任醫(yī)師
若車禍外傷后患者需進行開顱手術(shù)治療,在手術(shù)治療后,患者清醒的判斷標準通常指在未使用鎮(zhèn)靜藥物治療的情況下,患者的GCS評分達到15分。GCS評分是臨床上較常用的,對于患者昏迷程度進行量化評估的標準,通常在3-8分指患者處于深昏迷狀態(tài),9-12分屬于中度昏迷狀態(tài),而12-15分屬于昏睡或輕度昏迷。若患者在開顱手術(shù)后GCS評分逐步升高,逐漸達到12分以上,則患者的意識情況基本為清醒狀態(tài)。若患者GCS評分達到15分,即屬于正常人的狀況,患者的肢體可以遵醫(yī)囑進行動作,并且患者也可以進行有效交流,對于刺激反應也基本正常,即可認為患者達到清醒狀態(tài)。但此時患者也可能遺留一定程度的肢體運動障礙、感覺障礙語言障礙等,所以患者清醒并不代表無任何程度的神經(jīng)功能障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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